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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大气环境监测全部需要提供特征因子的监测数据?
【摘要】:
根据环办环评〔2020〕33号,2021年4月1日起,按照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编制报告表,根据技术指南中对大气环境监测的要求是,特征污染物引用周边5km近3年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未实施新版报告表编制格式前,是根据大气评价等级确定是否需要现状监测,若为三级评价则无需现状监测。请问,应用新版报告表后,项目排放特征污染物,是否需要先判断等级再确定是否监测,还是说已不需要考虑评价等级的因素,全部需要提供特征因子的监测数据。
转自“环保人”微信公众号